重庆璧山公布四起燃气灶具产品质量违法案件
2024-12-21 15:45:54 厨房设备
今年9月以来,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城镇燃气安全领域明显问题,以“灶、管、阀”为重点,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燃气安全领域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连续查处多起燃气灶具等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并对外公布。具体案件如下:
2024年9月,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杠街道某五金店现场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2台商用燃气灶无标签标识,且未安装熄火保护设施。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和没收相关这类的产品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丁家街道个体经营者肖某某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2台燃气灶具无“3C”认证标志,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大路街道某食品经营部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5个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带有调节压力的阀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和没收相关这类的产品的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禄镇某燃气具经营部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1台家用燃气灶具只有点火装置,未发现熄火保护设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和没收相关这类的产品的行政处罚。(熊正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