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优化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方针的告诉
2023-07-27 10:15:36 产品中心
依据《市开展变革委转发省开展变革关于履行为民办实事调整优化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方针的告诉》(通发改价格〔2021〕389号)要求,经市政府赞同,现就调整优化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方针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进步分档气量规范。以居民家庭户籍人口3人(含3人及以下)为基数,榜首阶梯气量基数调整为400立方米(含)以下;第二阶梯气量基数调整为400-100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基数调整为1000立方米以上。阶梯气价按天然年度结算。
二、调整优化配套措施。撤销原“各类用户,每户每年各档气量基数添加值最高不超越200立方米”的规则。其他相关事项仍依照皋发改〔2020〕25号文件履行。
三、阶梯气量履行时间。调整优化后的居民生活用阶梯气价方针自2023年1月1日(使用量)起履行。
四、相关作业要求。你们公司要仔细做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量调整相关作业,严格履行价格公示等明码标价要求,活跃做好居民方针咨询及处理施行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进步服务质量,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作业。
补白:1.以居民家庭户籍人口3人(含3人及以下)为基数,每户每添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气量基数别离添加100立方米;2.家庭成员在本市具有两套及以上住宅,但事真实一处住宅共同生活,超越3人的,每户每添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气量基数别离添加100立方米;3.户口不在本市,但随本市常住户籍人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超越3人的,每户每添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气量基数别离添加100立方米。